- 核定文號:101年7月9日教育部臺中(二)字第1010126921號函核定、
- 101年12月14日教育部臺中(二)字第1010237984號函補正國中必備科目
- 科目及學分一覽表(含公文):
- 學分認證申請表:
#專案:修畢中國文學系(含主修、雙主修)之學位等同修畢「中等學校-國文科」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
🔹 核定文號:100年6月22日教育部臺中(二)字第1000102517號函核定。 |
♙中等學校(任教場域包含國中及高中職)
♙高級中學
♙國民中學
♙高級職業學校
本校師資生修習教育學程期間應完成服務學習時數至少40小時。
※採用新版教育專業課程一覽表者,則須完成實地學習時數54小時:
本校師資生修習教育專業課程期間應至與教育專業知能相關機構見習、試教、實習、補救教學、課業輔導或服務學習至少54小時,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