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首張教師證書

❯❯ 申請審查程序

師培中心收件及審查→校內審查會議→教育部審查(約28個工作天(不含假日))→教師證書寄達本校

 

❯❯ 取件方式
  • 親自至師培中心領取

  • 郵寄(請附至少A4大小之回郵信封,並貼足36元郵票,如需資料夾裝請貼足44元郵票)

 

❯❯ 如何申請

請先填寫線上表單後,檢附相關申請資料紙本送至師培中心辦理:

  1. 教師證書申請書(含填寫範例及說明)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影本

  3. 修習教育實習成績及格文件或同意(抵)免教育實習證明 <由師培中心統一造冊,學生無須檢附>

  4. 修畢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 影本

  5. 學分證明 影本 <有列出修課學分明細及修課學年學期等的證明文件;請注意是否為"雙面">

  6. 有效期限內之護照 或 最高學歷英文證件 影本 <若學位證書已是中文及英文雙語版本,得免附本項>

  7. 其他:

  • 英語文專長:請檢附CEFR B2級以上且符合本中心公告標準之英文檢定合格證明文件(含聽、說、讀、寫4項測驗)影本

  • 閩南語專長:請檢附閩南語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或成大「全民台語認證」,或CEFR B2級以上閩南語認證考試有效合格證書 影本

  • 非本國籍者,請檢附有效期限內之居留證 影本 <居留證為雙面,正、反面都要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