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對象 |
(一)凡於自主學習活動期間具本校師資生資格之在學學生,均得提出申請。 (二)114年度應屆畢業之師資生,如於自主學習活動期間身分符合前項規定,且自主學習活動內容符合本獎助規則,亦可提出申請。 |
獎助規則 |
(一)採認期間為114年1月1日至114年11月7日止之自主學習活動。 (二)自主學習活動內容須有助於提升教學知能及專業發展;活動主辦單位可以為校內、校外各單位團體,但不包含本中心自行辦理之活動。 (三)獎助項目及金額上限依獎助規則附表(如附件)辦理;是否予以獎助及金額皆由本中心認定。 (四)參與教學相關能力檢測/競賽但未獲獎者,可單獨申請活動衍生費用獎助。 (五)各項獎助標準與金額將視計畫經費使用情形調整,經費用罄時即停止受理申請。 (六)申請後若經審查發現身分不符或資料偽造,本中心除得取消獎助資格外,並得追回獎助金(含活動衍生費用)。 |
獎助申請說明 |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4年11年14日。 (二)申請方式:有意申請之師資生,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相關資料向本中心提出申請。申請期間截止後,不再受理補件。 (三)申請資料:
(四)申請審核需5-7個工作天,申請結果將另以電子郵件通知,請自行留意信件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