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預定實習國家:印尼
預定實習學校:
本計畫搭配「半年教育實習」辦理,採4個月國內實習及2個月境外實習,合計6個月。
境外實習學校: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2個月)。
國內實習學校:實習學生已簽准實習同意書者,依其簽署之實習學校(4個月)。
預定實習天數:海外實習為期兩個月,暫定自115年9月1日至115年11月1日。(實習60天+交通2天)
申請資格:
僅限定已申請115學年度第一學期(115年8月至116年1月)半年教育實習,且限定專長為歷史、公民、物理、化學、國文、英文、台語、數學、輔導、視覺應用之本校師資生。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曾)具本校師資生資格。
具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第三條規定之資格:「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並具學士以上學位,且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者,始得申請修習教育實習。」(已有申請115年8月起半年教育實習,且在115年7月31日前具備符合前述資格。)
具備相當於B1級以上英語考試檢定及格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英檢標準參照:https://moebt.nptu.edu.tw/p/404-1040-143535.php?Lang=zh-tw)
費用補助:
機票費:補助高雄-印尼來回機票經濟艙至多九成費用,並以補助1次為限。
師資生生活費:補助每月新臺幣30,000元整。
保險費:依「因公赴國外出差人員綜合保險數額表」最新規定核實補助,每人補助預估新臺幣898元。
其餘費用須由學生自行負擔,包含在國外期間之住宿、膳食、交通及相關費用。
更多資訊請詳閱附件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