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定文號:101年7月9日教育部臺中(二)字第1010126921號函核定、
- 101年12月14日教育部臺中(二)字第1010237984號函補正國中必備科目
- 科目及學分一覽表(含公文):
- 學分認證申請表:
#專案:修畢中國文學系(含主修、雙主修)之學位等同修畢「中等學校-國文科」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
🔹 核定文號:103年12月30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1030193515號函核定。 |
♙中等學校(任教場域包含國中及高中職)
♙高級中學
♙國民中學
♙高級職業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