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張教師證書
學士後學分班不適用此公告,申請方式另行通知
審查流程
校內收件→校內審查會議→教育部審查(約28個工作天(不含假日))→教師證寄本校。
取件方式
- 親領
- 郵寄(請附至少A4大小之回郵信封,並貼足36元郵票,如需資料夾裝請貼足44元郵票)
如何申請
下面兩大項均須完成,缺一不可
1. 填寫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4iEKsB4neKMwtEk5A
1. 填寫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4iEKsB4neKMwtEk5A
2. 檢齊以下表件(請依順序擺放),送至師培中心辦理: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影本
(3) 修習教育實習成績及格文件或同意(抵)免教育實習證明 <由師培中心統一造冊,學生無須檢附>
(4) 修畢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修畢證書) 影本
(5) 學分證明 影本
證書日期為111年(含)以前 | 證書日期為112年(含)以後 |
|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學分證明 影本 |
(6) 有效期限內之護照 或 最高學歷英文證件 影本(若學位證書已是雙語版本,得免附本項文件)
(7) 其他
■ 英文科:請檢附CEF B2級以上英文檢定合格證明文件 影本(含聽、說、讀、寫4項)。【各項英語檢定考試標準參照表 】
■ 閩南語專長:須檢附閩南語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或成大「全民台語認證」,或CEFR B2級以上閩南語認證考試有效合格證書。
■ 非本國籍者,須檢附有效期限內之居留證 影本(居留證為雙面,正、反面都要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