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教育專業課程及專門課程學分認定標準,採下列方式擇一認定:
但不得以通過教育學程甄選時適用版本前之版本認定。
※專門課程修課提醒:專門課程由各科培育系所規劃安排,請務必留意系所開課頻率並妥善規劃。
※有關107學年度(含)以前及108學年度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