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書補(換)發申請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 說明
由本校師培中心核發之證明書,如因遺失、變更姓名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毀損、內容誤繕等情形,請填寫申請表向師培中心申請補(換)發。
申請項目:
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
專門課程學分證明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學分證明
修畢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
其他由本校師培中心核發之證明
下載補(換)發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