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書補(換)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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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校師培中心核發之證明書,如因遺失、變更姓名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毀損、內容誤繕等情形,請填寫申請表向師培中心申請補(換)發。

  • 申請項目:
  • 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
  • 專門課程學分證明
  •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學分證明
  • 修畢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
  • 其他由本校師培中心核發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