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僅受理「本校師資生、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學員」或「他校師資生已取得中等學校教師證書並在本校修讀學位者」之加科申請。
僅受理加科本校有培育之科別。
依現行法令得免再教師資格考試及再教育實習。
應於開始修習第二專長專門課程前,向本中心提出申請,得以提出申請時,本校最新版本之專門課程學分一覽表認定。
未事先提出修習申請者,爾後辦理加科時,以送件辦理當下本校最新版本之專門課程學分一覽表認定。
每月 1~10 日受理申請,請備齊相關申請資料後,紙本送件至師培中心辦理。(可郵寄)
請一次備齊以下兩部分資料,同時送件辦理。
【第一部分|專門課程學分認證資料】
【第二部分|教師證書申請文件】
第一步:填寫線上表單(含上傳大頭照)
前往線上表單(另開新視窗)第二步:備齊以下申請文件
已取得幼兒園/國民小學/特殊教育類科教師證書者,經考取本校中等教育學程資格,並修畢本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含實地學習)後,得向師培中心提出加另一類科申請。
依現行法令得免再教師資格考試及再教育實習。
依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辦法、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作業要點、各任教學科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實施要點辦理。
以取得本校中等教育學程師資生資格學年度適用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修習規定認定。
教育專業課程與專門課程學分不得重複採計。
每月 1~10 日受理申請,請備齊相關申請資料後,紙本送件至師培中心辦理。(可郵寄)
第一步:填寫線上表單(含上傳大頭照)
前往線上表單(另開新視窗)第二步:備齊以下申請文件
僅受理「本校師資生」或「他校師資生已取得中等學校教師證書並在本校修讀學位」,並修畢本校師資職前雙語次專長課程者之加科暨加註雙語申請。
每月 1~10 日受理申請,請備齊相關申請資料後,紙本送件至師培中心辦理。(可郵寄)
請一次備齊以下三部分資料(含認證手續費2筆收據),同時送件辦理。
【第一部分|專門課程學分認證資料】
【第二部分|雙語次專長課程學分認證資料】
【第三部分|教師證書申請文件】
第一步:填寫線上表單(含上傳大頭照)
前往線上表單(另開新視窗)第二步:備齊以下申請文件
已取得幼兒園/國民小學/特殊教育類科教師證書者,經考取本校中等教育學程資格,並修畢本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含實地學習)、及雙語次專長課程後,得向師培中心提出加另一類科暨加註雙語申請。
每月 1~10 日受理申請,請備齊相關申請資料後,紙本送件至師培中心辦理。(可郵寄)
第一步:填寫線上表單(含上傳大頭照)
前往線上表單(另開新視窗)第二步:備齊以下申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