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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修習雙語教學次專長,須與個人正在修習中或已修畢的專門課程領域專長相符,且以本校已規劃有雙語培育之領域專長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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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校已規劃有培育雙語次專長之領域專長共8個:閩南語文、歷史、公民與社會、生物、地球科學、藝術生活科-視覺應用、藝術生活科-表演藝術、綜合活動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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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修習資格且申請通過後,所修習之雙語課程始得採認為雙語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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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語課程須自行於網路系統選課 (但未具網路選教育學程課程者請至本中心辦理人工加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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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校中等學校各領域專長之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架構表 |
請務必依照各領域專長雙語次專長課程架構表選課及修課,並留意擋修限制,未符合檔修規定之科目將不予採認為雙語學分。
【核定文號:112年8月17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1120077188號函同意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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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完全符合以下條件:
- ※聽、讀二項皆須達 CEFR B1級以上,其中一項未通過者不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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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事項每學期皆會另於本中心網頁發布最新公告,請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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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原則於本校每學期開學前二週至開學第一週(但仍以當學期之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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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於申請期間內,填寫「修習雙語教學次專長申請表」及檢附英檢證明文件,向師培中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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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修習雙語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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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修畢條件,經審核通過者,可取得「修畢雙語教學次專長學分證明」。
在學師資生 |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且取得符合 CEFR B2級以上之聽、讀、說、寫英語考試檢定證明。【英檢標準參照表(雙語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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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教師證書,且以原證之領域專長修習雙語 |
修畢「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且取得符合 CEFR B2級以上之聽、讀、說、寫英語考試檢定證明。【英檢標準參照表(雙語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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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教師證書,但以其他領域專長修習雙語 |
修畢「專門課程(與雙語領域專長一致)」+「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且取得符合 CEFR B2級以上之聽、讀、說、寫英語考試檢定證明。【英檢標準參照表(雙語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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