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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進師資素質計畫-115年度師資生參與自主學習活動獎助公告

 

  獎助目的

為鼓勵本校師資生積極參與自主學習活動,透過多元的學習形式增進教學知能與專業素養,進而培養具教育專業、跨域能力及未來發展潛力之教師人才。

  獎助對象

凡於自主學習活動期間具本校師資生資格之在學學生,均得提出申請。

  獎助規則

(一)活動參與採認期間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自主學習活動內容須有助於提升教學知能及專業發展;活動主辦單位可以為校內、校外各單位團體,但不包含本中心(獎助單位)自行辦理之活動。

(三)獎助項目及金額上限依獎助規則附表(如附件)辦理;是否予以獎助及金額仍以本中心及會計單位認定為準。

(四)參與教學相關能力檢測/競賽但未獲獎者,可單獨申請活動衍生費用獎助

(五)各項獎助標準與金額將視計畫經費使用情形調整,經費用罄時即停止受理申請。

(六)申請後若經審查發現身分不符或資料偽造,本中心除得取消獎助資格外,並得追回獎助金(含活動衍生費用)。

  獎助申請說明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6年1年8日。

(二)申請方式:有意申請之師資生,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相關資料向本中心提出申請。申請期間截止後,不再受理補件。

(三)申請資料:

  1. 自主學習活動獎助檢核表暨申請表。(如附件)

  2. 心得反思紀錄表。(如附件)

  3. 活動承辦單位公告之計畫書或簡章。

  4. 參與證明:參加證明、修業完成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

  5. 獲獎證明:參與教學相關能力檢測/競賽並獲獎,請提供活動承辦單位公布之整份獲獎名單以及獎狀(得獎證明)。

  6. 活動衍生費用憑證:申請活動衍生費用,請檢附相關憑證。

  7. 申請交通費及住宿費者須檢附之資料:交通費收據及差假申請單(如附件,一件申請案同時申請交通費及住宿費者,僅須檢附一份資料)。

(四)申請審核需7-9個工作天,申請結果將另以電子郵件通知,請自行留意信件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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