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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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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業相關

成大師資培育(教育學程)的師資階段及類科?

本校目前僅辦理「中等學校師資類科教育學程」,培育國中、高中、高職老師為主。無培育國小、幼兒園、特殊教育類科。

本校培育學科包含中等學校國語文、英語文、閩南語文、數學、歷史、公民與社會、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資訊科技;高級中等學校藝術生活科-視覺應用、藝術生活科-表演藝術、機械群;國民中學綜合活動輔導等15科。

師資培育(教育學程)要修習多久?

依據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教育專業課程修業期程應至少2年,須實際修習教育專業課程達4學期且不含寒、暑修。

師資培育(教育學程)課程包含那些課程?

修習師資培育須完成「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包含:

❶教育專業課程(師培中心開課)

❷實地學習

❸專門課程

❹普通課程

詳細請參考主選單「課程資訊」相關說明。

如何申請師資培育(教育學程)?

請參考主選單「加入教育學程」相關說明。

修畢師資培育(教育學程)課程就可以取得教師證書嗎?

不是,只是修完課還無法取得教師證書。

完整師資培育歷程如下圖:

師資培育歷程流程圖:包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實習、教師證書取得等步驟

修畢師資培育(教育學程)課程,會有相關證明書嗎?

有,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修至最後一學期時,應向師培中心申請「學分認證」;審核通過者,即可取得修畢證明書及學分證明。

詳細資訊請參考主選單「學分認證」專區說明。

修習師資培育(教育學程)課程需要另外繳交學分費嗎?

是,依本校學雜費收費標準表之學士班學生修習教育學程收費標準。

若還不是師資生,可以先修師資培育(教育學程)課程嗎?

可以,本校有開放「非師資生修課(特指教育專業課程)」,但僅能透過特殊因素加簽的方式選課。

✱說明:

  • 請先徵得授課教師同意,並將「教育學程特殊因素選課申請表」請授課教師簽章。
  • 於【特殊因素(加簽)選課】受理期間,將「特殊因素選課申請表」及「非師資生修課須知同意書」送至師培中心辦理。
  • 非師資生可修習之課程不包含必修或必選課程。
  • 非師資生期間所修學分可於正式取得師資生資格後的第一個學期辦理教育學程學分抵免,最高可抵免6學分。若不做為教育學程學分使用,可依各系所或相關單位之認定為準,轉換為畢業學分。

✱相關表件:

如何辦理學分抵免?什麼是預採認?

【學分抵免】

  • 依據「國立成功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作業要點」辦理。
  • 學分抵免僅限「教育專業課程(教育學分)」。
  • 抵免科目以近10年內(以師培中心收件日往前推算)所修習課程學分為限,且該科目成績不得低於70分。教材教法課程及教學實習課程不得抵免。
  • 成為本校師資生第一學期開學一週內申辦,逾期不受理(申請以一次為限)。
  • 抵免對象及上限:
  • 轉入生 上限13學分
    有小教證書/曾在他校修過中等學程 上限13學分
    曾修小教、幼教、特教學程且未取得教師證 上限8學分
    本校預修生 上限6學分
    曾為本校師資生 可全數抵免

【預採認】

  • 預採認僅限「專門課程(學科學分)」。
  • 研究所師資生或資格轉入本校之師資生,曾於大學時期或他校修過相同或相似的專門課程科目,可提出申請。
  • 預採認科目以申請時10年內(以師培中心收件日往前推算)修習之科目學分為限。
  • 成為本校師資生第一學期開學一週內申辦,逾期不受理(申請以一次為限)。
  • 專門課程學分預採認表

資格異動相關

師資生資格帶上研究所

  • 對象:本校師資生已確認考取本校研究所(博、碩士班),欲將教育學程資格帶上研究所繼續修習者。
  • 辦理方式:
  1. 備妥本校研究所錄取通知並填具「資格轉至本校研究所申請書」,送至師培中心即可。
  2. 新學年依公告期間辦理教育專業學分抵免。
  • 申辦期間:5月至8月底截止。

申請書下載

師資生資格轉出至他校

  • 對象:本校師資生已確認考取其他學校研究所,欲將教育學程資格轉至他校繼續修習者。(請注意:該他校須有中等師資教育學程且相同類科)
  • 辦理方式:
  1. 備妥他校錄取通知、在校期間歷年成績單並填具「資格轉移他校申請書」,送至中心即可。
  2. 中心發文且取得他校函復同意後,他校師培中心將會聯繫師資生。屆時請依據他校規定辦理。
  • 申辦期間:5月至8月底截止(建議離校前或7月底前辦理)。

申請書下載

放棄師資生資格

  • 對象:本校師資生欲放棄師資生資格者
  • 辦理方式:
  1. 找導師或中心行政人員諮詢過。
  2. 填具「放棄修習本校教育學程資格切結書」,送至中心核章後取得影本。
  • 申辦期間:上班期間。
  • 備註:影本請自行留存。待畢業離校時,未修畢教育學程者,需將影本交給註冊組,始可領取畢業證書。

切結書下載

他校師資生資格轉入本校

  • 對象:他校師資生因考取本校研究所,欲將原學校師資生資格轉入本校繼續修習者。(請注意:須確認兩校均有經教育部核定培育相同之類別與學科,且經轉出與轉入兩校同意後,始得依兩校教育學程修習相關規定辦理)
  • 辦理說明:
  1. 填具「教育學程資格轉入本校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資料,經本校書面審查及面試通過後得將相同類科師資生資格轉入本校。
  2. 得依本中心規定辦理相同師資類科教育學程學分抵免,並應依規定修滿教育學程應修學分數及修業期程。
  • 申辦期間:每年8月底前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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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相關

因課程有安排至國中/高中/高職教學現場試教、觀摩等,擬發公文給該學校,如何辦理?

  • 辦理方式:填妥「試教觀摩申請表」後送至師培中心即可。
  • 申辦期間:請提前至少10個工作天(不含休假日)提出申請。

申請表下載

課程邀請業師(現職教師、專家學者等)協同教學或實務分享,擬發公文給現職教師及其任教學校,如何辦理?

  • 辦理方式:填妥「專題演講及經驗分享申請表」後送至師培中心即可。
  • 申辦期間:請提前至少10個工作天(不含休假日)提出申請。

申請表下載

各分科教材教法/教學實習課程安排至中學教學現場觀摩,擬由師培中心協助媒合中學,如何辦理?

  • 辦理方式:開課前一學期之期末,師培中心會發需求調查表至培育系所,授課教師屆時請填寫需求後送回師培中心即可。
各分科教材教法/教學實習課程有邀請業師或安排至教學現場觀議課,有相關經費補助可申請嗎?

  • 若有相關經費,師培中心將另公告通知當學期各分科教材教法/教學實習課程之授課教師,請教師再依公告之時程及說明申請補助。

 

頁面提供師資培育相關常見問題解答,包含修業、資格異動、教學三大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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