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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生資格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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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生資格異動

移轉資格

帶上本校研究所

本校應屆畢業師資生已確定錄取本校研究所(博、碩士班),打算將教育學程資格帶上繼續修習者。
辦理方式
  1. 備妥本校研究所錄取通知並填具「資格轉至本校研究所申請書」,送至師培中心。
  2. 新學年依公告期間辦理教育專業學分抵免。
申請書下載 ODT 檔案
申辦期間
5月至8月底截止

轉出至他校

本校應屆畢業師資生已確定錄取其他學校研究所,如該校同為中等教育學程,且有培育相同科別,可申請將師資生資格轉出至該校繼續修習。
辦理方式
  1. 備妥他校錄取通知、在校期間歷年成績單並填具「資格轉移他校申請書」,送至中心。
  2. 中心發文且取得他校函復同意後,他校師培中心將聯繫師資生,届時依他校規定辦理。
申請書下載 ODT 檔案
申辦期間
5月至8月底截止(建議離校前或7月底前辦理)

放棄資格

修業期間因個人規劃調整,不再繼續修習教育學程者,可申請放棄師資生資格。辦理前可先與導師討論,或向中心行政人員詢問後續事宜(如已修學分處理、是否影響畢業手續等)。

辦理方式
  1. 填具「放棄修習本校教育學程資格切結書」,送至中心核章後取得影本。
切結書下載 ODT 檔案
申辦期間
上班期間
備註
影本請自行留存。待畢業離校時,未修畢教育學程者,需將影本交給註冊組,始可領取畢業證書。

本頁面依異動性質分為資格轉移與放棄資格兩區。使用 Tab 鍵瀏覽各連結與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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