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116年2月或116年8月『半年教育實習』申請作業公告

發佈日期 : 2026-09-15

1. 預計於116年2月或116年8月修習「半年教育實習」者,可提前開始找學校並自行洽談實習機會,若有洽談到實習機會,則可以先進行紙本簽核程序,不用等到10月才開始簽核。

2. 紙本受理繳件期間:115年10月1日起依各階段受理期限辦理。(詳見教育實習申請說明頁面 ↗)

3. 擬採「特案跨區實習」且符合申請要件者,請於115年10月31日前依規定提出申請。

4. 本校目前無受理「他校師資生委請本校輔導教育實習」相關申請。

5. 詳細規定請見教育實習申請說明頁面 ↗。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