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實習申請說明

 

  1. 教育實習申請作業每年僅辦理1次,須於預定實習期間的前一年10~11月提出申請。例如:預定111年2月或111年8月開始實習者,皆請於110年10~11月提出申請。

  2. 若各實習學校公告錄取作業時間,已逾本校各階段作業時間時,請自行斟酌是否選填該校。

  3. 由於語文領域本土語文為新開科別,故實習學校遴選教學實習輔導教師可能有問題,因此教育部於111年9月30日修正教育實習辦法,請參閱公告說明。

  4. 本校目前無提供實習學生偏遠實習機構之交通補助。

  5. 實習期間若符合中低收或低收入戶身分,教育部將會提供6個月助學金,每月1萬元,由本校逐月撥款。若中止實習則停止核發。

  6. 本校目前暫停受理「他校師資生委請本校輔導教育實習」相關申請


本校師資生請擇一方式提出申請:

⓵ 自覓實習:第一階段10/01~10/21;第二階段11/01~11/15。

⓶ 特案跨區實習(須符合特定條件):10/01~10/31。

⓷ 自行找其他師培大學輔導實習:依各校受理申請時程辦理。

教育實習申請時程及方式說明圖  

註:有關重大傷病之定義、項目或證明文件申請等資訊請參考健保署重大傷病專區網站

  •  STEP 1. 確認修習科別對應的學校階段,且該學校階段須有開課 

     

      國中 完全中學 高中 高職
      國語文
    國語文
      英語文
    英語文
      閩南語文
    閩南語文
      數學
    數學
      歷史
    歷史
      公民與社會
    公民與社會
      物理
    物理
      化學
    化學
      生物
    生物
      地球科學
    地球科學
      資訊科技
    資訊科技
      音樂(南藝大)
    音樂(南藝大)
      綜合活動輔導
    綜合活動輔導 僅國中部
      藝術生活科-視覺應用
    藝術生活科-視覺應用 僅高中部
      藝術生活科-表演藝術(成大&南藝大)
    藝術生活科-表演藝術(成大&南藝大) 僅高中部
      機械群
    機械群
  •  STEP 2. 選擇實習學校 

    【自覓實習第1階段適用】確認是否為本校已簽約學校(點我查詢)或 確認是否為南部地區學校(限嘉義、臺南、高雄、屏東)。
    【自覓實習第2階段適用】確認是否為本校已簽約學校(點我查詢)
    【特案跨區實習第4類適用】確認是否為偏遠學校(點我查詢

  •  STEP 3. 確認實習學校狀態 

    查詢「實習機構意願調查表」之「普通班」審核結果為「適合」點我查詢

  •  STEP 4. 聯絡實習學校並簽訂同意書 

    自行向實習學校教務處洽詢實習機會。
    若實習學校同意您到該校實習,請將「實習同意書」紙本1份,送實習學校教務主任及校長核章。
    下載實習申請表暨同意書
    下載跨區實習申請書111.9.26更新(請單面列印,共3張)

  •  STEP 5. 填寫線上表單 

    網址 https://www.surveycake.com/s/AwRZO

  •  STEP 6. 繳交「實習同意書」 

    已完成核章之「實習同意書」紙本正本於截止日17:00前送達師培中心辦公室

❯❯ 公告實習名單

【期程:預計11月30日(視審查狀況彈性調整)】

  • 公告實習名單及實習學校。

  • 請同學務必確認是否有看到自己的姓名,實習科別及實習學校是否正確。

❯❯ 實習學生職前說明會

【期程:另行公告】

  • 各梯次辦理時間另行公告,請留意email及師培中心網頁公告。

  • 2月實習者:預計實習開始前一個月辦理(預計1月)。

  • 8月實習者:預計實習開始前一個月辦理(預計7月)。

❯❯ 申請帶論文實習

【期程:至實習前一個月的月底】

  • 申請期限:受理申請至實習前一個月的月底。

  • 申請資格:僅限碩、博士班同學申請,且必須修畢研究所所有應修學分,僅剩論文者。

  • 申請表:請至師培中心網站/半年教育實習專區網頁下載。

  • 帶論文實習期間,不得因論文影響教育實習歷程(如週間返校上課、meeting、無暇備課…等),且不得修習任何課程(包括0學分課程)。

❯❯ 申請暫緩實習

【期程:至實習前一個月的月底】

  • 申請期限:受理申請至實習前一個月的月底。

  • 申請資格:服兵役、考上研究所或學分未修畢(包含未達本校訂定之可畢業英語能力門檻)。

  • 申請表:請至師培中心網站/半年教育實習專區網頁下載。

  • 申請時檢附申請書、相關證明文件及致歉函(自行擬稿,無統一格式),送交本中心審核。

  • 每人僅有一次申請機會,請自行斟酌。

❯❯ 申請放棄實習

【期程:至實習前一個月的月底】

  • 申請期限:受理申請至實習前一個月的月底。

  • 申請表:請至師培中心網站/半年教育實習專區網頁下載。

  • 申請時檢附切結書、相關證明文件及致歉函(自行擬稿,無統一格式),送交本中心審核。

❯❯ 兵役

【期程:實習前】

  • 尚未服役者,如果想要先實習,在實習報到前,可持「實習同意書」;在實習報到後,可持「實習報到確認單」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承辦單位辦理緩徵。

  • 本中心並無受理及代辦兵役緩徵事宜,請依需求自行洽詢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承辦單位。

  • 案例:若兵役服役須至8月6日,與8月實習重疊,則當事人須向兵役單位辦理8月1日至6日的請假手續,依規定於8月1日向教育實習機構報到,則不抵觸實習起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