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進師資素質計畫-114年度師資生參與自主學習活動獎助公告

 

  獎助對象

(一)凡於自主學習活動期間具本校師資生資格之在學學生,均得提出申請。

(二)114年度應屆畢業之師資生,如於自主學習活動期間身分符合前項規定,且自主學習活動內容符合本獎助規則,亦可提出申請。

  獎助規則

(一)採認期間為114年1月1日至114年11月7日止之自主學習活動。

(二)自主學習活動內容須有助於提升教學知能及專業發展;活動主辦單位可以為校內、校外各單位團體,但不包含本中心自行辦理之活動。

(三)獎助項目及金額上限依獎助規則附表(如附件)辦理;是否予以獎助及金額皆由本中心認定。

(四)參與教學相關能力檢測/競賽但未獲獎者,可單獨申請活動衍生費用獎助

(五)各項獎助標準與金額將視計畫經費使用情形調整,經費用罄時即停止受理申請。

(六)申請後若經審查發現身分不符或資料偽造,本中心除得取消獎助資格外,並得追回獎助金(含活動衍生費用)。

  獎助申請說明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4年11年14日。

(二)申請方式:有意申請之師資生,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相關資料向本中心提出申請。申請期間截止後,不再受理補件。

(三)申請資料:

  1. 自主學習活動獎助申請表。(如附件)

  2. 心得反思紀錄表。(如附件)

  3. 參與證明:參加證明、修業完成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

  4. 獲獎證明:參與教學相關能力檢測/競賽並獲獎,請提供獎狀或其他得獎證明。

  5. 活動衍生費用憑證:申請活動衍生費用,請檢附相關憑證(及交通費收據)。

(四)申請審核需5-7個工作天,申請結果將另以電子郵件通知,請自行留意信件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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