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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進師資素質計畫-115年度師資生參與自主學習活動獎助公告(3/30新增獎助項目及相關說明、表件格式調整)

發佈日期 : 2026-03-10

 

  獎助目的

為鼓勵本校師資生積極參與自主學習活動,透過多元的學習形式增進教學知能與專業素養,進而培養具教育專業、跨域能力及未來發展潛力之教師人才。

  獎助對象

凡於自主學習活動期間具本校師資生資格之在學學生,均得提出申請。

  獎助規則

(一)自主學習須有助於提升教學知能及專業發展,獎助項目及採認期間如下:

  1. 修習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修習紀錄採認至114學年度第2學期

  2. 參與教育相關議題性質之活動或參與教學相關能力檢測/競賽:活動參與採認期間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參與教育相關議題性質之活動或教學相關能力檢測/競賽者,主辦單位可以為校內、校外各單位團體,但不包含本中心(獎助單位)自行辦理之活動。

(三)獎助項目、獎助額度及活動衍生費用補助項目與標準皆依本校自主學習獎助規則之附表辦理。(詳如附件)

(四)參與教學相關能力檢測/競賽但未獲獎者,可單獨申請活動衍生費用獎助

(五)是否予以獎助及金額仍以本中心及會計單位認定為準。

(六)各項獎助標準與金額將視計畫經費使用情形調整,經費用罄時即停止受理申請。

(七)申請後若經審查發現身分不符或資料偽造,本中心除得取消獎助資格外,並得追回獎助金(含活動衍生費用)。

  獎助申請說明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6年1年8日。

(二)申請方式:有意申請之師資生,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相關資料向本中心提出申請。申請期間截止後,不再受理補件。

(三)申請資料:

  • 修習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

  1. 自主學習獎助檢核表暨申請表【附件1】。

  2. 成績單正本:請劃記修畢之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

  • 參與教育相關議題性質之活動、參與教學相關能力檢測/競賽:

  1. 自主學習獎助檢核表暨申請表【附件1】。

  2. 心得反思紀錄表【附件2】。

  3. 活動計畫書或簡章。

  4. 參與證明影本/獲獎證明影本(含完整獲獎名單及獎狀)。

  5. 活動衍生費用之憑證及表件:依附表之核銷說明檢附。

(四)申請審核需7-9個工作天,申請結果將另以電子郵件通知,請自行留意信件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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