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認證】114學年第2學期學分認證(證明書)申請公告(含審查進度查詢)
發佈日期 :
2026-03-02
審查進度查詢:「學分認證未能於規定期限115/7/13中午12點前補件,教師資格考試自始無效(需重考),且無法參加半年教育實習。」(另開新視窗)
送件前請先檢視自己是否符合申請條件(必須全部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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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期可完成教育專業課程:至少26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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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期可完成專門課程:依各任教科目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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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期可完成普通課程:大學部同學須可以取得畢業證書;研究所同學須至少修畢學位畢業應修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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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期可完成「實地學習」認定。(最後一次送件是5月底,承辦人:甘小姐)
申請收件時程:115年3月16日(一)8:30 ~ 3月20日(五)中午12:00止
| 說明 |
完成以下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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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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