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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培獎學金

申請資格及金額

  • 申請資格(114年8月1日起適用):
  1. 具本校正式師資生資格之在學學生;受領獎學金期間不得為預修生、海外交換生、休學生、保留學籍生、延畢生、畢業生、退學生、師資培育公費生、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師資生或已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者。

  2. 申請時已修畢本中心開授之教育專業課程至少4學分。

  • 獎學金金額:獲甄審錄取之師資生,每名每月核發新臺幣8,000元,自甄審錄取後之次月起請領,除教育部及本校另有規定外,以至該學年度結束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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