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實地學習54小時規定(107學年度(含)之前適用)
類別 |
服務學習 |
與擬任教類科及其他符合教育專業知能相關 |
時數 |
40小時 |
14小時 |
認證
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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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須與教育相關。 (2)對象必須是國中、高中或高職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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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認證
時間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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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教育學程甄選取得師資生資格後,修習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期間參加之活動。 | |
參考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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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服務營隊(如:本中心每年暑假舉辦的史懷哲營隊)。 (2)教育相關服務學習課程。 (3)課後輔導。 |
(1)擬任教類科領域內的見習、觀摩、參訪、試教、補救教學或課後輔導等活動。 (2)有助提升教育專業知能的活動(如:本中心每年暑假舉辦的史懷哲營隊)。 |
活動後
如何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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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附以下資料送至師培中心辦理: (2)參與心得(至少200字) (3)相關佐證文件或相關單位核章證明文件(應包含日期、時間、總時數、地點或對象及活動內容等)。 二、申請時間:2月、5月、9月及12月當月最後一週。 ※收件截止日後2週即可至師培中心取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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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欲參加之活動,若不確定是否可以認證,建議活動前先"至師資培育中心諮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