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第二張以上教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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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持有中等學校類科教師證書者,擬申請第二張以上中等學校類科教師證書,請參閱「加科」說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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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持有幼兒園/國民小學/特殊教育類科教師證書者,於修畢本校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擬申請第一張中等學校類科教師證書,請參閱「加另一類科」說明辦理。
❯❯ 學分採認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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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校各任教學科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實施要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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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修習第二專長課程前應先向師培中心提出「申請修習第二專長專門課程申請表」,得以申請當時本校最新版本之專門課程學分表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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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事先提出申請表者,爾後辦理加科時,以送件辦理當下本校最新版本之專門課程學分表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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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申請加科
【受理申請:每月1-10日】
請先填寫線上表單後,檢附相關申請資料紙本親送或郵寄至師培中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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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證書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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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之中等學校教師證書 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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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護照或最高學歷英文證件 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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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課程學分認證申請表 *請至【課程資訊/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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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課程學分表(含公文) *請至【課程資訊/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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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如有不同,請檢附2者(校)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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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如有超過10年,請另檢附「專門課程科目學分超過10年採認表」及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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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成績單 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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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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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手續費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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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郵信封乙個:至少A4大、貼足44元郵票(欲親領者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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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查程序
師培中心收件→校內學分審查(約28個工作天(不含假日))→校內審查會議→教育部審查(約28個工作天(不含假日))→教師證書寄達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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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申請加另一類科
【受理申請:每月1-10日】
請先填寫線上表單後,檢附相關申請資料紙本親送或郵寄至師培中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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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證書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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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之教師證書 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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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護照或最高學歷英文證件 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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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認證相關資料(含檢核表、申請表、學分表、成績單...等) ➜請參閱【學分認證/一般師資生】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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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郵信封乙個:至少A4大、貼足44元郵票(欲親領者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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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查程序
師培中心收件→校內學分審查(約28個工作天(不含假日))→校內審查會議→教育部審查(約28個工作天(不含假日))→教師證書寄達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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