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第二張以上教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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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持有中等學校類科教師證書者,擬申請第二張以上中等學校類科教師證書,請參閱「加科」說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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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持有幼兒園/國民小學/特殊教育類科教師證書者,於修畢本校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擬申請第一張中等學校類科教師證書,請參閱「加另一類科」說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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