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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師資生適用

112學年度師資生適用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包含四大類,全數修畢經學分認證通過,即可取得修畢證明。
詳如課程地圖及下方說明: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地圖:四大類為「教育專業課程(教育學分)」、「專門課程(專長學分)」、「教育增能學習任務」及「普通課程(畢業學分)」,全數修畢經學分認證通過即可取得修畢證明。

▲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課程地圖

教育專業課程

教育學分

  • 依據「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表」修課。
    教育部核定文號(版本):112.02.16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1120001878號函同意備查

  • 總學分數至少 26 學分,且符合每一類別之最低學分數及必修要求。

  • 須修滿至少 四學期,每學期至多採計 8 學分。

  • 修習「分科教材教法課程」條件:

    1. 至實際修課之第三學期起才可修習。

    2. 修課時須符合「已修畢或正修習『教育基礎課程至少 4 學分 + 教育方法課程至少 6 學分』」。

  • 修習「分科教學實習課程」條件:須先修畢「分科教材教法課程」。

  • 不得與專門課程重複採計。


專門課程

專長學分

  • 依據各學科專長專門課程學分表修課。

  • 修習「英語文專長」、「閩南語文專長」師資生須另通過相關語言檢定,請務必留意。

  • 修習「機械群」師資生須另完成業界實習至少18小時,請務必留意。

學科專長
中等學校語文領域國語文專長 學分表-109.5.13核定 認證申請表  
中等學校語文領域英語文專長 需通過語檢 學分表-109.5.13核定 認證申請表 英檢B2標準表
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 需通過語檢 學分表-111.1.22核定 認證申請表  
中等學校數學領域數學專長 學分表-109.5.13核定 認證申請表  
中等學校社會領域歷史專長 學分表-109.12.3核定 認證申請表  
中等學校社會領域公民與社會專長 學分表-112.5.22核定 認證申請表  
中等學校自然科學領域物理專長 學分表-109.5.13核定 認證申請表  
中等學校自然科學領域化學專長 學分表-109.5.13核定 認證申請表  
中等學校自然科學領域生物專長 學分表-109.5.13核定 認證申請表  
中等學校自然科學領域地球科學專長 學分表-109.5.13核定 認證申請表  
中等學校科技領域資訊科技專長 學分表-109.6.10核定 認證申請表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領域藝術生活科-表演藝術專長 學分表-111.6.23核定 認證申請表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領域藝術生活科-視覺應用專長 學分表-109.12.14核定 認證申請表  
高級中等學校機械群 需業界實習 學分表-109.5.13核定 認證申請表 業界實習認定表
國民中學綜合活動領域輔導專長 學分表-109.5.13核定 認證申請表  
中等學校藝術領域音樂專長 南藝大適用 學分表-108.12.3核定 認證申請表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領域藝術生活科-表演藝術專長 南藝大適用 學分表-108.12.3核定 認證申請表  

教育增能學習任務

學習任務(原統稱:實地學習)

教育增能學習任務須取得正式師資生資格後,修習教育專業課程期間所完成的才能採認。

  • 應完成以下3項學習任務:

1 件

繳交教案 1 件

  • 教案請依中心提供之格式撰寫。

下載格式ODT 檔案
6 小時

參與中心「教育知能素養研習」6 小時
(原稱:未來教育趨勢增能活動)

  • 本研習由中心教師辦理(一年一場次,6小時),以相關公告或海報上標明【可採認為教育知能素養研習】為準。

  • 其他校內外或中心其他活動,即便名稱或內容相近,凡未經標示或確認【可採認為教育知能素養研習】者,一律不予採認。

48 小時

至中等學校實地學習至少 48 小時

  • 至中等學校觀摩、見習、備課、觀課、議課、試教、學習扶助、課業輔導或服務學習等參與時數至少 48 小時。

  • 對象須以國中、高中或高職學生為主。

MORE INFO學習任務完成之認證申請點此前往「教育增能學習任務」完整說明頁面

普通課程

畢業學分

  • 依據主修系所之畢業規定完成學分;若以雙主修或輔系符合師培修習資格者,雙主修或輔系之畢業學分也須完成。

修畢說明:

大學部師資生

須能取得大學畢業證書。

碩士班、博士班師資生

須修畢學位畢業應修學分(不含論文),但無大學以上畢業證書者,則須取得研究所學位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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